没想到第二天,竟换了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进来服侍。 小姑娘是老板娘的女儿,因为母亲身体不适这才替母上场,临行前,母亲一再警告,千万不能放走薛玲珑,否则咱们一家子都活不成了。 女孩被吓个不轻,哪里还敢搭理玲珑。 普通的好人和坏人,区分起来尚且难不倒玲珑,比如这个小姑娘,虽然也会功夫,却眼神清澈,望过来的目光不时落在绳索上,流露了一丝自己都未察觉的不忍,一看就不是心肠恶毒之人。 玲珑喝了口水,对她小声道,“谢谢你。” 小姑娘在这偏僻地方长大,还从未见过玲珑这般好看的姑娘,皮肤乳白而透着粉,娇浓的犹如盛开的海棠。 不由得又多看了几眼,心里也多了几分怜悯。好可怜的样子,连功夫也没有,绑的活像个粽子,可自己不敢拿一家子性命开玩笑啊,于是同情归同情,小姑娘不敢与玲珑多说话。 “小妹妹,我知道你不能放我走,我不会强人所难的。”玲珑放柔了声音。 小姑娘停下脚步,“姐姐,你休息一会吧,我不敢与你多说话。” “不用多说什么,只借我这里的信鸽一用,好吗?既不连累你们,也能救救我。”玲珑柔声道。 驿站附近的客栈都会养信鸽,帮助客人将书信送达驿站,传递迎接来使的消息。简珩化名的方宇出使赵国,便是赵国的来使,倘若她写封信过去,就一定会有人交给简珩。 小姑娘略有为难,“这样真的好吗?” “这可是唯一救命的法子了,信鸽那么多,谁知道跑了哪只,绝对连累不到你们。”玲珑这也算急中生智了。 小姑娘有些犹豫。 玲珑趁胜追击,“倘若再晚一天,他,他肯定就找好了卖家,我此生便也落入火坑,再也没有生路了……”说完眼泪就滚下,反正逃不掉跟掉进火坑也差不多了。 小姑娘大惊失色,“娘说你是他的娘子,收了人家的礼金又想逃婚……怎会,怎会又要把你卖入火坑呢?!” 同为女子,有哪一个不怕火坑?从此一点红唇万人尝,生不如死啊! 什么? 娘子! 玲珑险些气晕过去,辛世瞻,我上辈子一定杀了你全家,你才这样报复我,败坏我,嘤嘤嘤…… 罢了,罢了,干脆不解释了,免得又要浪费好多时间。玲珑边哭边道,“别听他瞎说,娶我那会儿他穷的叮当响,一枚铜钱都没花就把我骗回家,爹娘找他说理去,竟也被打破了头。”你败坏我,我也败坏你,玲珑在心里骂道。 “不对啊,他挺有钱的,出手很大方。”小姑娘说。 “大方?那是他拐卖了多少良家女孩挣来的钱!”玲珑一边痛斥辛世瞻,一边想着伤心事,泪越流越多,也越流越逼真,直瞅得那小姑娘心惊肉跳。 “如今他锦衣玉食,坐上了香车宝马,只听新人笑那闻旧人哭,便觉得我是个累赘,”玲珑哽咽了一声,“又见我年轻貌美,临了了还要从我身上榨一笔银子。本来计划把我卖给同村的张大人,张大人挺好的,今年才五十八岁,可他又嫌人家出的钱不如那青楼楚馆的多,这才……这才动了邪念……” 玲珑已经泣不成声。以上所说出自两年前最火爆的话本《薄情郎》中的精彩选段,两年前小姑娘才十一二岁,肯定没看过。 “世上怎会有这般薄情的男子……”小姑娘听不下去了,眼泪汪汪的,却想起了辛世瞻的脸,以及那瘦高结实的背影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