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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评价他,不知会是何种表情。常为安的皮相不错我自然知晓,但客观来说,还达不到男神级别,至少在我心中还达不到。安琳和雅如如此推崇他,大抵是被他这几年所做的事而征服。

    要知道,常为安做事一向细致自律,该他要做的本分他从不懈怠,就连我有时候都会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会误以为我们是真正的恩爱夫妻,更遑论安琳雅如她们这些局外人了。

    她们看到的都是他美好一面,自然越看越顺眼,越看越迷人。

    我顺着她们话头附和,“替我家马路男神谢谢你们的夸赞。”

    安琳横我一眼,“得了便宜还卖乖,得瑟死你。”

    雅如跟她一唱一和,她段数更高,“也没什么好得瑟,在别的女人眼中,不过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当然,显然,你不是那朵鲜花。”

    我被气的不轻,“喂,你们够了,有完没完,我今天可是特地丢下我的鲜花老公出来找你们的,你们再继续这般埋汰我,我就回去了。”

    安琳雅如马上姿态亲密的一左一右挽起我胳膊,说出的话却让我依然想吐血,“不行,不要你独占鲜花,能留你一会儿是一会儿,以免鲜花被你蹂腻过度。”

    对于她们的态度,我其实已习惯,在她们眼里,常为安是个体贴温和的好男人,虽然她们并没有真的与他有多少直接接触,然而他表面功夫太到位,几年下来,早已逐渐在她们心目中构建出一个颇为稳健的好形象,反观我,则成为她们眼中走狗屎运霸占了好东西却不知好歹不知珍惜的恶人。

    这当然怪不得她们,因为就连我自己第一次见到常为安也对他感觉甚好。

    跟他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家里,我那时才上高一,学业并不算太紧张,但也开始被重视起来,下学回来不允许再随便外出,晚饭后便要乖乖进房间复习功课。

    妈妈是家庭主妇,除了丈夫和家务外,剩下的时间全用来盯在自己孩子身上。

    我跟明媚两个真是苦不堪言,夜夜枯熬在书桌前,只盼家中来客或有事发生,好让我们偷的一时闲。

    所以当妈妈晚上来告诉我们不要乱跑家中来了贵客时我跟明媚简直是喜不自胜,表面乖乖答应,妈妈一走,我们就从椅子上蹦起来。

    明媚从枕头下摸出小说,我则忙着换衣服,擦口红。

    明媚瞪大眼睛看我,我得意洋洋告诉她我要去约会。

    我们只相差两岁,从小手拉手一起上同一所学校,姐妹之间没有秘密,我一点也没想向她隐瞒我交了男朋友的事,况且,我的男朋友志宇她也认识,实在没必要遮掩。

    明媚却有些不高兴,我当然明白她的小女孩心思,于是安抚她以后绝不会丢下她一个人,但同时也希望她能帮我打掩护,就比如现在,我要出去,她就要随时帮我关注家中动静,若是会客结束,一定要及时通知我。

    明媚不情不愿答应下来,我有些内疚不能带她一起出去,可志宇前几日才对我表白,我们的关系才刚刚确定下来,正处于甜蜜热恋期,不愿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待在一起的机会,只能暂时对不起明媚了。

    我准备出门前给志宇发了短信,他很快回复。

    我们相隔几条街,但他有自行车,飞快骑过来也不要多长时间。

    我将头发梳理好,黑色直发柔顺披在肩头,然后蹑手蹑脚出发,从院中经过客厅时,不由自主心虚的往里面看了一眼。

    客厅大门半掩半开,从院中看过去,只能望见厅内一半境况。

    主位方向的沙发上端坐着一个年轻男人,黑发黑眸,面容清俊眼神沉静,这人就是常为安。

    第一眼我心里有生出他长的不错这个念头,但他的颜并不足以让我为之惊艳和花痴,大概是因为那时候我更偏爱志宇那种唇红齿白的阳光少年型。

    我只是觉得奇怪,主位那个位置一向是爸爸的专属座位,爸爸是个商人,自己开了个小公司,下面有几个工厂,靠着小县城的无污染环境和适宜种植果树的地理条件,做加工天然绿色饮料的生意,生意做的不大不小,他也逐渐越来越权威。

    在厂里他习惯发号施令,在家中更是一家之主,他尤其喜欢坐在那个视线极佳的主位上,随便一抬眼,就能将厅内厅外一览无遗尽收眼底,我跟明媚谁也别想从他眼皮子底下溜出去玩耍。这个小小县城里,极少有人能让他主动让出这个位置来。

    现在,爸爸却让这个男人坐在了那里,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

    奇怪归奇怪,我却没有多余心思去关心此事,我只惦记着与志宇的约会,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出院门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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