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陈半肖是不会过来了,当时邢应苔并不知道。 招财眼里的担忧更加明显。 邢应苔闭上眼,平时呼吸这样容易的小事,不知怎么越来越困难。 邢应苔深深吸了口气,一瞬间大脑空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等反应过来后,邢应苔被一阵急促到骇人的心跳声叫醒,他尝试着坐起来,可一种无法言喻却深入骨髓的疲惫使得邢应苔无法起身。 招财急得在邢应苔身边乱跑乱跳,又担心自己的毛飞到邢应苔口鼻中,迟迟不敢上前。 邢应苔的眼睛睁开一条缝。他尚且不知道自己刚刚已经昏迷了几分钟,险些断了呼吸,他只是觉得胸口特别难受,呼吸很困难。 这种程度已经不能用过敏来解释了,可邢应苔也不想去医院。年轻人,有什么必须要去医院的? ……崇善身体也不算好,可直到死也没在医院里住过一天。 邢应苔闭上眼睛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个人,有关那个人的一些事。 那个性格矛盾、刚烈偏激、一身反骨,叛逆到让人难以接受的男人。 那人在黑暗中伸出一只苍白的手,紧紧扼住邢应苔的喉咙,声音饱含痛楚与狠戾,阴测测地说:“我要你在这里陪我一辈子。” 邢应苔无法呼吸,一时间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幻境。 后来崇善曾经和邢应苔说,自己最喜欢骗人,而且又爱演戏,怎么怎么样,后面邢应苔没记清楚。 只有前面两句还想的起来,而且深以为然。 邢应苔很长时间都不知道崇善原来是个这样矛盾的人。他一直以为崇善温和善良,明明比自己大那么多岁,骨子里却还有一种文人特有的天真感,让人忍不住去亲近。 却忘了崇善可是被人当成神经病一样关在家里,度过一个又一个暗无天日的光阴。 邢应苔的导师曾经夸过自己这位学生‘天资聪慧’。然而邢应苔回首望当初十几岁和崇善相处的重重,总觉得那时的少年像是个陌生人。蠢笨到令自己咋舌的地步。 邢应苔不是白痴。他可能是看出过什么东西的,但从心底一直就没想过要去相信。一个人不想去信一件事,那么无论有多好用的脑筋,也无济于事。 为什么呢?很简单,邢应苔早就说过。 因为崇善以前,对他,真的是很好的。 邢应苔十七岁那年,正读高三,学业压力很大。他的英语水平不是很好,跟着崇善狠命学了一个月,背单词背到梦里都是字母。成绩有所提高,可邢应苔不是很愉悦,因为精力有限,尽管英语分数上去,可其他科的成绩还是退步了。 邢应苔压力大,崇善也没办法,他有时候很不能理解一个在他看起来很顺眼的单词,为什么邢应苔背十几遍都记不住。 但崇善从来不嫌弃,尽管他工作忙得不可开交,工作时间以秒计算。可只要邢应苔过来,无论崇善手里有什么工作、编辑怎样催促,崇善都充耳不闻,只坐着陪邢应苔背高中生的英语词汇。杀鸡用牛刀。 邢应苔在桌前看了两个小时的英语,而后长叹了口气,他用笔尖轻轻戳试卷,口中说:“为什么我知道每个单词的意思,可是却读不懂句子的意思?” 崇善说:“还是背得不熟。英语很简单的,几乎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思考的东西,只要多背单词,肯定没问题。” 邢应苔垂下眼,其实并不赞同崇善的话。怎么会简单呢?崇善看着简单的东西,邢应苔要下多少苦功才能学会,崇善这样轻描淡写地一说,邢应苔当然不服气。 崇善见他不再说话,便道:“累了就休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