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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犹如修禅道,随缘偶得。因为天地本就残缺,对于器物的某些缺陷,无执无失,以包容之意,息浮躁之心,方得禅茶一味。”

    两位守门的修士一听,微微点头,王诩知道自己赌对了。

    人如果要啥有啥,他就会很快开始无聊,这时,他们就会转而追求品味和逼格。简称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像夏元熙世界的什么手工打造豪车,难道质量就真的比高精仪器加工的好吗?并没有,但厂家都会句句强调“纯手工制作”,向客户证明眼前的汽车不仅仅是件交通工具,还具有独一无二的艺术价值,言外之意无非是:“少废话,这是手工大作,当然值得你多掏点银子!”

    王诩要做的就是这个,一言盖之,他就是在炒作,把简单一个煮茶的玩意包装得高大上。因为如果要比享受奢侈,在场所有人捆一块都比不上眼前这两个心想事成的人,他们在城中鬼知道住了多少年,估计那些同城的分神、甚至渡劫早就把高段位的奢华生活传播出去了,现实世界的人要是跟他们比品味那只能被吊打,还不如努力提升逼格,玩概念,标榜特色,让人觉得不明觉厉,他就赢了。

    所以,王诩现在完全是端着世外高人不问红尘的架势,仿佛他手中的陶壶是什么稀世珍宝一般。

    “此物本为泥,经火炼为壶。缘外因之美,触内心深锁之善念,刹那之觉,便如禅宗有云:‘花开见我,我见其人’。”这确是王诩在用陶泥煅火,比喻众生经过熏习净法,显现自身真如佛性了。

    此时,两位守门修士已经完全被他吸引了,情不自禁连连点头。夏元熙哪见过这货如此正经,乍一看还真是不习惯,瞪大眼镜看王诩神棍怎么忽悠人。

    只见他又随手取出一小包茶叶,也不是什么贵重品种,好在一枪一旗,如雀舌谷粒,论气味,胜在新与纯,大约是采用灵气浓郁的名山之叶,才制作而成的新茶。

    “此泉与茶叶同出一源,倒不失了其中真味。”王诩说着,一葫芦灵泉倾泻入壶中,煮至即将沸腾,撒入茶叶,云水蒸腾气,烟霞扑面生,一股淡雅的茶香四溢开来。

    并不是说在场众人没见过什么好茶,但是王诩这套工序,加上他赋予的象征意义,让大家觉得这不仅仅是一壶茶,好像配得上这壶茶的人境界上平白高了俗人若干重天,直欲超凡入圣了一般。

    “心若清净,三千大千世界,无处不是净土。人生在世,以何入静,以何避尘,以何定闲?茶事,壶事,世间事……意念杂芜,一念放下,便得万般自在。”

    王诩说完,潇洒自在一揖,茶壶并杯子就直直向守门的两位缓缓飞去。

    这两人在面对之前烩凤髓的时候,只闻了闻就拂退了,但此时他们却小心翼翼接过了这个算不上极好的普通粗陶壶,眼神里满满都是赞赏:兄台很会玩嘛?

    于是,王诩就顺理成章地在一地惊掉的下巴中,成功成为第一个跨过围城的人。

    以至于在他走后,议论声音仍然久久不息:

    “那位兄台不会是认识守门的前辈吧?”

    “你懂什么,人家这叫实力,那一套一套的说辞,你敢说刚刚看了不心动?”

    “……也对。哎,师父当年教我制器时,怎么不顺便讲讲凡人的手艺呢?”

    ……

    在王诩后,也不是没有人东施效颦,企图用同样的方式在别的领域过关。但他们辩才等级太低,又不像王诩引经据典,有丰富的理论支撑,更兼功法原因,曾以多重身份游历凡尘,二者在境界上更是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他们先行用这个方式吸引眼球还好说,奈何王诩珠玉在前,几乎把他们秒成晦暗无光的鱼眼睛,所以这些人最终纷纷还是以失败而告终。

    正当众人扼腕叹息,为自己的敏锐性暗自神伤时,虞龙旌上前一步道:“敢问右首的道友,不知可是姓巫?”

    右首方正是那位筑基修士,他微微有些讶异,答道:“不错,却不知阁下如何得知?难道是我族远亲?但我现已是镜城中人,凡俗之事早已一刀两断,若是阁下想要我顾及同族情分徇私,可是万万不能。”

    “非也非也,在下只是四海漂泊的散修,唯一的长处大概是多读了几本闲书吧?道友双手无名指皆为跰甲,指甲分瓣而非完整一块,像是在下在古书中所读到的巫氏族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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