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藏区是农奴制的社会,所有的土地、牧场都划归为那些贵族家族、大僧侣及寺庙所有,以此作为其修缮费和维持生计的来源。布吉出生在一个官僚家族,他的父亲是当地的宗本,也就是掌握着当地最高权力的头儿。布吉在十几岁的时候和一个农奴的女儿相爱了,他的父亲不允许这样的丑闻发生在自己家里,于是那个女孩和他的家人被布吉的父亲赐予鞭笞。宗本拥有无上的权力,可以随意剥夺农奴的生命,于是,那个女孩就这样被活活打死了。 布吉伤心欲绝,他要离开这个充满了罪恶的地方去洗涤自己的心灵,他要为死去的爱人超度通向天神的灵魂,于是布吉出家了,他选择做了一名苦行僧,每天拿着转经轮在神木垒的湖边为爱人的灵魂诵着最古老的经文,有一天他的师傅问他:“布吉,你的爱人通向了天神的怀抱了嘛?” 布吉说:“师傅,我不知道,因为我感受不到她不快乐。” 师傅对他说:“那是因为她早已原谅了这世界去往了天国,那里有的快乐原本已经让她忘记了此处的悲伤。可是她在天国看到你每天如此的悲伤呢?她又怎么能快乐呢?回去吧,做回你原来的布吉。让她感受到你的快乐,你也就能感受到她的快乐。” 听了他师傅的话,布吉又重新还了俗,那时候已经解放了,他的宗本父亲得到了人民的审判,最终老死在了监牢。因为布吉曾经出家,所以早已和他的家庭划清了界限也就没有受到牵连,他认为这是那个女孩的灵魂在天国对他的指引,是她给了他全新的生活,所以布吉一辈子再也没有婚娶。 查文斌知道在藏区有很多人信奉宗教,这些古老的教派里所讲述的教义千百年来从未变过,很多智者都会在宗教里去寻找自己的意义,那位布吉老人便是如此。 夜里的高原是很美丽的,这里的天空低垂,漫天繁星似乎唾手可得,在这样的地方生活或许才叫生活吧。查文斌感叹着,噶桑和胖子靠在一起,一大一小都在打着呼噜。 “你身手很好。”风起云对叶秋说道。 叶秋对他的恭维很不感冒,不过他依旧是对风起云了说了一句:“谢谢。” 风起云的眼神一闪,他贴着叶秋的耳朵亲亲问道:“被它倒抓的时候你是清醒的,那么好的机会你完全可以杀了它,可是你放弃了,告诉我为什么?” 他沉默了一阵,良久他抬起头道:“因为我比你们更先看到那只小的……” 第七十六章 被咬了 叶秋,人如其名,生于秋深,性喜静,意清幽,宁可孤独,也不违心。 他是个奇人,风起云不禁暗自的对这个人再次刮目相看,他的身手绝不止下午展现出的那样,这个人甚至在自己之上。 草原的夜空是寂静的,这美的让他们忘记了明天或许即将遇到的困难险阻。 这草原的天说变就变,昨晚还是星空漫天,今天却又成了阴云密布。噶桑说阴雨的天气是不能进那棱格勒峡谷的,他们只能在原地等待。胖子和风起云都在喝着青稞酒,噶桑的狗抓了一只野兔,这只狗很奇怪,昨天一早在湖边的时候就不见了,风起云说会不会是被……可是噶桑说,他的狗非常聪明,果然昨天夜里这家伙又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嘴里还叼着猎物。 烤那玩意是胖子的强项,内脏和头都赏给了獒犬八督,噶桑说,进峡谷一定要带狗,否则很容易就迷路了,那里有数不清的岔路。 正午时分,天空又开始放晴了,雨后的草原散发着独特的清香,几只漂亮的蝴蝶在他们的帐篷边飞来飞去,似乎一切都在预示着美好。 出发吧,跨过那条分界线就是你们的征程了,千百年来,从来没有人能安然无恙的走出来。八督也被噶桑套上了绳子,在这里,即使是最聪明的獒也不能大意。脚下土地的泥泞让人走的不是那么的舒畅,跨过分界线的那一刻,查文斌轻轻向后看了一眼:别了,那个熟悉的世界。 峡谷的两侧各有起伏的丘陵,不高,没有植被,光秃秃的岩石和少量的杂草充斥着一股荒凉。而峡谷的下方则完全不同,一条不宽的小河,河道旁是同样肥美的水草,隔着老远胖子就看见一群叫不出名字的鸟儿在里面扑腾。这一上一下,百米之隔竟然仿佛是两个世界,噶桑说,顺着河道走,他父亲那次遇难的地点在峡谷内五公里处,听后来去救援的人说那儿有林立的岩石,就在这条河的上游。 到目前为止他们遇到最大的敌人是蚂蟥,这里的蚂蟥非常之多,走了不到一公里几乎每个人的腿上都被叮了几口,鞋子里面全黏糊糊的血,胖子用匕首从风起云的后背上挑下来最大的一个竟然和他的巴掌持平。胖子抱怨说,在这么下去走不到底就能被吸成人干了,不得已,查文斌用硫磺混合着朱砂涂抹在众人的身上,味道难闻了一点,可效果还是有的。 他们看见的第一个大型动物是一头黑色的山羊,长着白胡子,顺着陡峭的山坡,那山羊如履平地。查文斌说,那羊是在舔舐石头上的盐巴,既然有活着的东西就不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