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短促的惨叫,维持着回头的姿势再不敢挪动分毫。 腰间一暖,她只觉得自己被稳稳的环住,像被绑上了安全带那样妥帖。睁开眼,面前是叶景琛星空一样明亮的眸子,她立刻回过头看向前方,不敢造次。 叶景琛轻笑着催马前行,一手握缰绳,一臂环着某个胆小鬼的腰。凝雪的步子很缓,顺着环山路一路朝着黎阴山顶晃悠。 林鸳一开始还紧绷着神经,一面关注凝雪的动静,一面还要留心和大神的距离,脑后时不时传来叶景琛的呼吸声和轻微的吐息。 “看那边,像不像小奶茶。”叶景琛松开环着她的手臂,指向远处的一团祥云。 林鸳感觉自己瞬间失了保护,紧张地抓住他的手臂,他就势收回手臂重新环上她的纤腰,听见她如释重负地吐了口气,叶景琛忍不住无声地勾出一抹笑。 天气晴好,高原的天格外碧蓝,衬托着高高矗立的黎阴峰。云端在顶端积雪的山巅之间投射下阴影,像极了织锦的白缎上团簇的暗纹。 叶景琛策马走得极慢,寻了处岔路拐进林间,凝雪踏着矮草顺着溪流一路缓步,顶峰融化的雪水顺流而下,在水势缓慢处凝成漩,林鸳在叶景琛的指点下小心翼翼地探身去看,才看见清澈的溪里小鱼儿嬉戏翻腾。 有多久,没有这么单纯的感觉幸福在身边? 时间就像在这蜿蜒无尽的原始森林里凝滞不前,重叠苍茂的枝桠间漏下星星点点细碎的日光,带着冬日暖阳特有的温度落在两人身畔。 凝雪的蹄音落在岩石上缓缓地积水上,极其空灵的哒哒声,仿佛敲打在她的心尖。若说叶景琛的那一句“做我的女朋友”带给她的是羞涩和激动,那么此刻两人共骑漫步在幽深的林间,带来的是无尽的柔软甜蜜。 凝雪越走越深入山林,鸟雀渐少,只偶然听见群山间有鸟鸣远远递来。 林鸳盘了斜斜的麻花辫,搭在肩头,露出了白皙光滑的颈项,凝脂般的肌肤和黑墨般的乌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幕美色落在叶景琛的眼中,他忽然抬手将她外套的帽子戴起。 “我不冷。”林鸳摸着自己的帽子,一脸莫名。 “但我热。”某人云淡风轻。 大神热,和给她戴帽子有什么必然联系吗?林鸳觉得人和神的脑回路可能确实有差,想了相依就不理解,也不多问,乖乖地带着毛茸茸的帽子四处张望,流连美景。 “你之前,应该没有来过黎阴山吧?” “没有。” 林鸳不无好奇:“那你一直朝林深处走,不怕迷路吗?” “有你在,”叶景琛微微朝前倾,下巴搭在她肩头,“就算迷路也没什么可怕的。” “这山里可有老虎狮子豹子熊……” “还有。”他声音里带着隐隐的笑。 “什么?” “狼。” “狼?” “嗯,”叶景琛笃定地说,“有颜色的那种。” 林园顿时反应过来,笑嘻嘻地说:“你别以为练过八极拳就能为所欲为,可别忘了我跆拳道可是拿过学校冠军的。” “嗯,记得,”某人哼了声,“还是我教的。” 黑线,她竟然把这么重要的关键给忘了。所以,如果,某人当真在这深山老林,狗仔所不能及之处动了歹念,她就无还击之力咯? 就在林鸳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听见从山林之中传来一阵骚动,似乎有许多人在惊呼,又惊起林中飞鸟无数,树叶沙沙,鸟啼鹰鸣。 远远似乎还有马蹄声、呼喊声慌乱无序。 林鸳回头:“回去看看?” “嗯。”叶景琛已经调转马头,夹紧了马腹,凝雪四蹄离地,瞬间从信步林间成了小步疾奔,然而奇怪的是,林鸳竟没有觉得一丁点儿惊惶,她唯一紧张的是不知道寨子里发生了什么事。 风从耳边呼呼刮过,心跳随着凝雪的蹄音起伏,林鸳闭上双眼,任由山风拂面,那一瞬曾经荒芜的心底草长莺飞。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第二更送上:) 今天偶然听见李宗盛原版的那首《给自己的歌》,不由想起前些时候路过电视机,看见潘粤明在某综艺里唱这首歌。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