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拜服于作者神乎其神的修辞技巧,又用手机翻译了书中的描写食物的德文部分,一边看一边乐,觉得这本书和写书评的人都很有趣。 这个作者和在一边写小字批判的人关系好像很好。 没什么确切的理由,我猜的,而且自信没猜错。就算这两个人的关系不亲密,至少写字的人单方面对写书的人很有好感。 至于写字的人是不是房东我就不清楚了,和房东签字的时候她写的是草书,这本书上的笔记却是小楷。 我翻完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这座小区的每一个窗口里都亮着灯,每一个家庭都在等待夜归的人。我把书放回书架,放开心神,听见无数拖着步子的疲惫脚步,无数个开门的声音,小孩子飞奔着过来抱住大人的腿。 也有人吵架,吵得惊天动地,砸烂了家中的最后一个瓷碗。一个人负气离去,另一个跪在地上收拾瓷碗的碎片,割破了手指也没有流泪,在只有一人的安静房间内问自己明天的早餐要怎么办。 还有一个小小的乐队租住在一楼的仓库里,我经常能听见他们练歌休息时,主唱坐在门口轻轻哼唱不知名的民谣。依我拙见,主场的嗓子唱摇滚很没前途,他要是单飞出去唱民谣说不定还能火一场。 我默默地关注着这些悲欢离合,在书架前走过,看那些书背上我不明白的语言,抽一本书来翻看。每一本我拿出的书上都有着繁体小楷的笔记,有时寥寥数语有时洋洋洒洒,我看不懂书的内容,就看这些笔记,也能一知半解地猜一些出来。 里面有不少书是我看过的,只不过我没有看过原文和原版。我读着书页上的笔记,看着写下它们的人嬉笑怒骂,想象这是个书生意气的男人或者神采飞扬的女人。 我喜欢想象,我也喜欢旁观别人的生活。这大概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病症,和现代的许多人沉迷直播一个道理,或许是因为我的人生太复杂,所以习惯了保持安全的距离,尤为偏好旁观。 但我不喜欢看得太久,也从来都小心不让自己在一个地方看得太多。说是害怕对某个地点产生感情未免显得我过于脆弱,而且诚实地讲,流浪的生活真的会让人上瘾,我从未因为流浪不快过。我离开也向来不是因为爱上某一处的风景,不过是再美的地方也会藏污纳垢。 我总是在真正发现它们之前离开。 这样其实不太好,要了解一个国家和一个城市,就要了解到方方面面,而辉煌和落寞是一体的。然而我没有足够的心情去体会那些,我希望我的生活是非常简单便捷不用思考的,我付出了太多心思在别的地方,所以懒得再用心去了解什么。 反正我总会了解的。 一整夜的时间都在书房度过,去看那些书和写笔记的人留下的故事。时间的跨度在笔记的遣词中表露无遗,有时候上一本书里的笔记还欢快活泼,下一本书里就字字句句都是愤懑和沉郁。 唯独那一手字,每一本都是无可挑剔毫无性格的小楷,让人不禁觉得这些话都是某个秘密。 第二天早晨,我为自己煮了一碗五谷粥,配上白水煮蛋和蘸盐的白水土豆。房子非常好,厨房里各种工具一应俱全,我做完早餐却只用到一口铁锅,一把铁勺,端出门了还觉得有点对不起上至偌大的烤箱下至娇小的烤面包机。 我打电话约楚博雅出来。 这是第三次,我把地点定在全市最大的图书馆。 我们说好在图书馆里碰面,具体流程是我说,他投赞同票。 图书馆其实不算是非常适合情侣约会的地方,除非双方都是爱看书的闷葫芦,或者是查资料的学生。我把地点定在图书馆也是一时兴起,正好读了这么多房东的书,感觉对某些名著又有了新的看法,需要再仔细研究一下。 他来得很快,这次的衣着非常年轻,上身是白色卫衣,下.身是蓝色的牛仔裤,这么走过来的就跟模特走台步没什么两样,还要更好看些。奇怪的是,他这么好看,居然没有吸引到年轻女孩子的视线。 他在媒体的曝光率好像也相当低,流传出来的照片不多,也很少被提及名称,多是以他的头衔带过。以我的经验来看这有些不正常,不过我没细想,楚博雅都和我搅合在一起了,单看他的脸,我就在一开始剔除了他是个普通人的想法。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