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队长的儿子或公社书记家的亲戚回他们老家去当老师去。见惯了首都的繁华与昌盛,她已经下定决心,要不计一切成本留在这里,做一个首都人,还要做人上人了。 这一切,都是他们学校那些长着青春痘的农村男生没法给的。所以,上大学这三年,她一直保持单身,还没有谈恋爱呢。 不是韩明燕不想谈,而是她想钓一个能给自己身份地位,荣华富贵的金龟婿!要是跟那些男生处对象了,就会影响到她的名誉,会直接影响她钓金龟婿的。 所以,这几年,韩明燕一直保持着纯洁自爱的人设,谁追她都不答应。 这个举动,并没有让男生们对她感到厌恶,反倒觉得她纯洁自爱,对她就更加追捧和迷恋了。 不知不觉间,她成了师范学院公认的女神。刘芳就是知道她是大家心中公认的女神,才主动接近她,跟她做好朋友的。 韩明燕在得知刘芳的父亲是个团长后,马上跟刘芳成了最好的闺蜜。不光是闺蜜,她还成了刘芳的军师、参谋,知心大姐姐…… 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韩明燕不仅摸清了刘芳的脾气秉性,也把刘芳家的全部底细都给摸清楚了。 她得知,刘芳的父亲是某部队的团长,母亲是继母,家里还有一个七岁一个四岁的两个小妹妹。 继母对她并不好,不过好在继母进门时她已经长大了。所以继母就算再坏,也并不能真正拿她怎么样。 只是有句老话说得好,有后娘就有后爹! 自从继母进门,刘芳在家里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她对那个家已经失去了安全感。所以,对韩明燕给她的这份关心和友爱,刘芳是十分在意,也十分看重的。 ** 吃过午饭,韩明秀带着窈窈上楼睡觉去了。 周家有一间专门留给韩明秀的房间,房间就设在二楼,是二楼最好的一间卧房了。 虽然韩明秀只是周日过来,还只是在这儿睡个午觉,从不过夜。但是,周婶还是把这个房间布置得舒舒服服的。 新床,新被子,新窗帘……知道她喜欢看书,屋里还摆了个书柜,里面放了不少书。 看到周婶特意为她布置了一个房间,韩明秀当然得周周过来了。不然的话,都对不起周婶对她的一番苦心了。 午睡拉窗帘的时候,韩明秀无意间向外瞥了一眼。忽然看见上午刚来过的那个刘芳正站在大门外,跟身边儿一个身材窈窕的女生正交头接耳的不知说什么呢。 等等! 那个女生…… 韩明秀蓦地睁大了眼! 我去,竟然是韩明燕! 此刻,韩明秀只觉得心中有千万匹草泥马奔驰而过。 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 想不到,她竟然碰上韩明燕了! 本来她都快忘了世界上还有这么一号人了。可是,现在见她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她想否认都不可能了。 见到韩明燕的瞬间,韩明燕也看见她了。姐妹两一个站在楼上,一个站在大门外,远远地遥遥相望着,心情各不相同。 韩明秀看到的韩明燕变了,变得比从前洋气,也比从前漂亮了。 不知是首都的水土养人还是她保养得好。几年不见,她变得比从前白皙细嫩,气质也比从前好了。 此时,她梳着一头时下最流行的荷叶头,上身穿一件雪白的半截短袖,下面穿一条咖啡色的裤子,显得又朴素又大方,还带着几分知性。 只是,人虽然漂亮了,看她的眼神却始终没变。 跟韩明秀对上眼神的那一刻,她眼里的仇恨、嫉妒,愤怒和不甘几乎都快要溢出来了。 虽然隔得远,韩明秀依旧感觉出她滔天的妒意和恨意,那种感觉,像要把她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似的。 没错,此刻韩明燕最强烈的感觉,就是滔天的嫉妒和无尽的仇恨,恨得她恨不能把楼上的那个人揪下来千刀万剐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