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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还主动替陈启宇纳了几房妾室,个个床上百般温柔,下地战战兢兢。普天下的男子,二十年寒窗三千里上京路搏到金殿,所为不就是儿孙满堂妻妾成群。

    所以如今的陈启宇,相对于一年半前对着韩覃说自己家贫,纳不起妾的时候相比,真可谓是云泥之隔了。这日他着小梁氏亲自做了几样下酒菜,又温了一壶好酒,自己擦天黑提着出门,经过韩覃家再过巷子便要去探望唐逸。

    唐逸虽不必坐监牢,在这院子里的待遇也不比牢房里好。且不说有一个永远戴着帷帽默默无闻的许知友在外看着,一日三餐也尽是些清淡素菜,脚上手上皆要戴着铁镣。陈启宇与许知友亦是熟识,千般央求之后许知友才解了唐逸手脚上的镣铐,准他坐着喝顿酒。

    陈启宇凡事皆以唐牧为榜样,便是连着衣,也皆是学着唐牧。但凡退了朝,总清清减减一件砖青色长衫,顶多套件外氅,朴实而又谦和的样子,任谁也瞧不出他是个闷声发大财的富翁。他替唐逸斟满一杯酒送过去,又替他比好筷子放到对面,自己也端起酒杯敬了一口,两人默默饮了。

    唐逸也知他是唐牧派来的说客,饮完了再自斟一杯,默默的喝着,菜却是一口不吃。

    一盏豆灯,相对而坐的两人,陈启宇也不说话,默默陪唐逸喝着。

    “我头一回见她的时候,她大约就这么大!”唐逸伸手在半空中比着,比得许久又吞了半口酒,才道:“两颊泛着黑气,满脸上就只有两只眼睛,目光凶的像只野猫一样。”

    他手中紧捏着那只酒杯,捏得许久忽而甩手砸到了地上,咬齿一字一顿道:“那还是个孩子!”

    唐逸心里始终过不去的,还是韩覃仍还小的时候,唐牧所起的那些心思。那怕唐牧杀了唐世坤,唐逸也未对唐牧起过太大的恨意。他有那样一个没谱的爹,生怕自己的血中也流着唐世坤的劣性,在唐牧杀死唐世坤后的五六年中,一直乖巧,听话,将唐牧当成楷模一般,要学他的清正,豁达与耐心。

    直到他在怡园外见到韩覃,再回忆起当年韩覃在唐府时,唐牧的举动,以及他特意要接韩覃往怡园住的那段过程。唐牧那如长如父的形象,才在他心目中瞬时崩塌成一地狼籍。

    陈启宇却是一笑:“我初见韩姑娘的时候,是在香山上的静安禅寺。那时候,俞戎举荐我去拜他为师,他召我往静安禅寺相谈,在入寺前,我到山后解溺,恰就见她两手抱着只小树,晃荡在茅房后的半壁上,雪青色的长裙,纯白织锦的圆领褙子,漂亮的像只小狐仙一样。”

    那正是韩覃逃走的那一天。唐逸不喜听陈启宇说起这段,夺过那酒坛子闷了一气,抱坛子放在桌上,再缓缓推给陈启宇:“多谢你的酒。我不会到唐牧面前认错,若他果真够狠,就杀了我,再或者关我一辈子,也使得。”

    陈启宇接过坛子放到了一侧,扣起筷子挟起根香葱问唐逸:“你可吃过这东西?”

    唐逸看了一眼道:“菜里总会有它提味,不过我不吃葱蒜,所以不碰这东西。”

    陈启宇丢了那点香葱在盘子里,轻搁了筷子道:“我当年求学的时候,替一个老妪写了封诉状,她送了我一捆香葱,有三天的时间,我每天吃生葱,喝热水,直熬到母亲送来米与腌菜,才算没被饿死。

    若以我自己的本性来论,我也不喜茹这些带腥膻的食物,可若是将要被饿死,而它恰又能救我的命,我便非吃不可。”

    唐逸终于听进去了一点,却是轻轻摇头,唇上那才生的新须仍还茸毛一样,配着他清俊的面庞,倒有些滑稽。他道:“站在你的角度上来看我,自幼有最好的夫子倾囊相授,出有仆,入有婢,入过殿试不必到翰林院坐冷板凳就能做正三品的官职,普天之下,有朝以来,也再无人有我这样高的起点,而那起点是唐牧给的,所以你认为我就该如你,如许叔叔、熊贯等人一样,誓死忠诚于他,不问对错,是否?”

    陈启宇摇头:“并不是你就该忠诚于他。我只是想说,身为男子,二十年寒窗苦读,若光凭升官发财这样的信念,是不可能支撑得下来的。读书人总有报家国的心,你不比我总要肩负养家重任,凡事总要瞻前顾后,委曲求全。

    你有一个二品大员做叔叔,一个阁老是爷爷M.daMinGPuM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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