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的他对此不以为然,私底下觉得那是一种臆想出来的产物,黎以伦也一直未曾遇见让他第一眼就能联想到“肌肤胜雪”这样的女人。 眼前的女孩,年纪大约在二十出头左右,让他在第一眼间从心里忽然串出“原来这个世界真有肌肤胜雪的女人”的念头。 目光从女孩脸上移开,落在她白色衬衫上,不,那件衬衫也许一开始不是白色的,是接近白色的浅色,次数洗多了,原先颜色已然掉落,变成了那种旧旧的泛白。 女孩还具备一定的洞察力,短短时间里凭着俱乐部经理的站位就断定他是在场人中最有发言权的人。 目光重新回到女孩脸上,如果单凭第一眼得分的话黎以伦会给女孩八十分,可第二眼之后,八十分一下子掉到六十分。 女孩五官可以算得上眉清目秀,但由于眉形和眼神使得女孩整体给人十分寡淡的感觉。 不过,现在不是评头论足的时间,距离三点半就只剩下三分钟时间,他得弄清楚眼前这位的来意:“请问……” “我叫梁鳕,塔娅姐姐的朋友。”女孩直接表明来意,“我来带塔娅回去。” 话音刚落,被强行按在椅子上的塔娅脚不停踩着地板,类似于“唔”的单调发音也不时从胶布处透露出,塔娅看女孩的眼神显得十分不友好,很显然她并不感激女孩的出现。 “我们在等的人叫温礼安,”黎以伦看了一眼钟表,“除了温礼安之外,我不打算和这件事情毫不相干的人浪费任何口水。” 时间又过去了一分钟。 “温礼安……”女孩声线变低变沉,“他不会出现的。” 这是这个下午黎以伦第二次听到同样的言论。 “他哥哥举行葬礼时温礼安在苏比克湾参加篮球赛,那是一场可有可无的赛事,那场篮球赛温礼安三分球三投三中,两分球九投五中,罚球两罚两中,得到二十一分十一次助攻、八个篮板三次抢断一次盖帽、零失误,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女孩垂下眼帘,声线很淡,“最可怕的是温礼安在参加四场篮球赛中他平均得分为二十一分,这场比赛他的队友教练给他的评价是一如既往、正常、稳定。” 顿了顿,说话的人表情语气更趋向于一个人在荒野中的自言自语:“这个时候,你们也许会想,他哥哥对他也许不好,不,他哥哥对他好得连我有时都会吃醋,一个礼拜要记一次账,这个礼拜赚到四十美元,四十美元中得留二十美元给礼安以后上大学用,十美元交给妈妈家用,五美元存着以后娶小鳕,剩下的五美元留着当应急基金,这些温礼安都知道,你们说,他是怎么做到三分球三投三中的?” 眼睫毛微微在抖动着,眼睫毛密度和她眉形一样看着很淡,但胜在弧度好看,像折扇,随着那么一抖,不胜负荷模样,像冬季里静悄悄落于某个角落从蝴蝶身上脱落的灰色羽翼,让人忍不住弯腰捡起,小心翼翼放在手掌心上,细细呵护。 不让它被风吹走,不让它在空气中化为灰烬。 “我是他哥哥的恋人,君浣每次在我面前总是礼安、礼安的,听得我耳朵都要长出茧了,对于温礼安我还算了解,他是不会出现的,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把塔娅扯进来的,”低语着,声线和她眼睫毛一样脆弱哀伤,“我们只是连正常生存都成问题的一群人,每年有那么几个月,我们需要到救济中心排队领取粮食饮用水,一旦碰到圣诞节、新年、国庆类似这样的节日时,男人们得留在家里陪家人,我这么说您明白吗?” 女孩大致想表示,我们都是一群生活在底层的人,我们连成为你们游戏中的一颗棋子都不配,女孩肩膀的单肩包上某慈善机构标志也似乎间接在证明她的话。 这样的一种形象、再加上那席话把原本打算袖手旁观的麦至高吸引了过来。 拦住打算英雄救美的麦至高,m.DAminGPump.cOM